據法國《紡織報》11月11日報道,REACH法規規定,2009年1月1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將公布制造商和進口商預注冊的可使用化學物的清單。逾期未注冊的化學物將不能再投放市場。報道說,目前離注冊截至日(2008年12月1日)還有三個星期,法國有向中國分包的紡織企業,要抓緊對分包商產品的注冊,如紡織品中含有未注冊的化學成分,將不能進入歐盟市場。也就是中國分包商生產的產品要符合REACH規定。
REACH法規同時還規定,供貨商有義務根據分銷商和消費者的要求,隨時提供紡織品成分的信息。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可根據情況對上述清單進行補充或修正。
REACH法規全稱《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該法規于2006年12月經歐盟議會和理事會正式通過,并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其內容是通過建立一個全面的化學品生產、進口監管系統,對歐盟內生產、使用中和在市場上銷售的化學品進行監控管理。目的在于保護人類健康和自然環境不受到化學品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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