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提出加強新型載運工具研發,強化大中型郵輪、大型液化天然氣船、極地航行船舶、智能船舶、新能源船舶等自主設計建造能力;加強特種裝備研發,研發水下機器人、深潛水裝備、大型溢油回收船、大型深遠海多功能救助船等新型裝備。
《交通強國建設綱要》提出,到2020年,完成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交通建設任務和“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各項任務;從2021年到本世紀中葉,分兩個階段推進交通強國建設;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強國。為實現這一目標,在船舶方面,除了加強新型載運工具研發,加強特種裝備研發,還將大力推進裝備技術升級。推廣新能源、清潔能源、智能化、數字化、輕量化、環保型交通裝備及成套技術裝備;廣泛應用智能高鐵、智能道路、智能航運、自動化碼頭、數字管網、智能倉儲和分揀系統等新型裝備設施,開發新一代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加速淘汰落后技術和高耗低效交通裝備。
《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強調,強化前沿關鍵科技研發,瞄準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世界科技前沿,加強對可能引發交通產業變革的前瞻性、顛覆性技術研究;強化汽車、民用飛行器、船舶等裝備動力傳動系統研發,突破高效率、大推力/大功率發動機裝備設備關鍵技術;加強區域綜合交通網絡協調運營與服務技術、城市綜合交通協同管控技術、基于船岸協同的內河航運安全管控與應急搜救技術等研發。
在發展綠色環保交通方面,我國將強化節能減排和污染防治,優化交通能源結構,推進新能源、清潔能源應用,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控制標準及船舶排放區要求,推進船舶、港口污染防治。
(來源:中國船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