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農產發〔2008〕10號)
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農辦)、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糧食局、供銷社:
根據《關于組織推薦第五批省級骨干農業龍頭企業的通知》(浙農產發〔2008〕3號)精神,在各市推薦的基礎上,經省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杭州華源豆制品有限公司等60家企業為第五批省級骨干農業龍頭企業(詳見附件1)。
同時,按照《浙江省省級骨干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浙農產發〔2004〕3號)規定,在各市初步監測的基礎上,并經省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有9家企業監測不合格,取消其省級骨干農業龍頭企業稱號。經所在市遞補推薦,省農業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省政府同意,浙江秋梅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為省級骨干農業龍頭企業(詳見附件2)。
省級骨干農業龍頭企業要更好地發揮龍頭帶動作用和示范效應,大力發展訂單農業,努力與農民結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不斷增強帶動力和競爭力,全面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為我省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作出貢獻。
浙江省農業廳 浙江省林業廳 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 浙江省糧食局 浙江省供銷社
附件:1.第五批省級骨干農業龍頭企業名單
2.遞補省級骨干農業龍頭企業名單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