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國務院正式批復商務部提出的《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深化方案》)。這是在《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頒布施行兩年后,對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進一步深化。《深化方案》圍繞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深化改革,提出了未來兩年試點的發展任務,是今后兩年我國服務貿易試點地區發展的指導性文件。
創新探索還需加力
2016年,我國發布《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方案》,由此開啟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工作。兩年來,試點工作成果豐碩,共形成五個方面29條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初步探索出新時代服務貿易發展的模式和路徑。
同時,試點創新探索也暴露出一些在政策落實中的具體問題。
首先,協調難度大。服務貿易涉及領域廣、模式多,需要商務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推進,跨部門協調難度大。同時,國務院《關于同意開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復》的任務分工落實主體主要在中央各部委,但各項政策落地與配套執行則需要地方政府具體操作。從各部門、各地區具體落實反饋情況看,在中央和各地方間均存在部門協調難度大、溝通不暢等問題,協調有待加強。
其次,制度創新難。雖然各部門、各地區相關文件和措施出臺較多,但財政、金融、稅收等核心政策創新不足,且對政策手段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和長效機制建設探索創新不足。此外,作為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短板,服務貿易統計制度建設等相關基礎性工作有待加強。
最后,政策見效慢。由于服務貿易創新試點政策屬于開創性政策探索,在幾乎空白的基礎上建立服務貿易管理、促進、保障等政策體系,客觀上存在一定難度,需要大量的調研、溝通、協調過程,部分政策落地較慢。
構建服貿開放新格局
今年是改革開放40年,《深化方案》通過總結問題、吸取經驗,將在新時期構建服務貿易開放新格局,促進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
一是進一步擴大服務貿易對外開放。以開放推動服務業改革、以開放帶動服務貿易發展是發展我國服務貿易的重要舉措,也是新一版試點方案的突出特點。《深化方案》提出,借鑒自貿試驗區和北京市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等開放經驗,推動服務領域對外開放,尤其是在金融、旅游、文化教育、醫療健康、信息服務等領域放寬外資準入限制;探索對外商投資旅游類項目實行分級下放核準事權等措施;并通過對重點領域和新興領域的服務業擴大開放,增強市場活力。
二是進一步壯大服務貿易市場主體。服務貿易市場主體是服務貿易發展的載體,是服務貿易競爭力的直接體現,壯大服務貿易市場主體,可以有效擴大服務貿易規模,提高市場競爭力。《深化方案》提出,通過政府在全國建設公共服務平臺和境外促進中心,加強對現有服務平臺的整合,提高服務出口效率,并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創新適應服務貿易特點的金融服務,增強金融服務的有效支撐力度。
三是進一步創新服務貿易發展模式。創新服務貿易發展模式,根據我國實際情況,通過新技術、新形式貿易方式的引入,打造屬于我國特色的服務貿易發展模式,是構建新時期我國服務貿易開放新格局的重要內容。《深化方案》指出,要建設一批特色服務貿易出口基地,重點建設數字產品與服務、維修、研發設計等特色服務出口基地;推動以數字技術為支撐、高端服務為先導的“服務+”整體出口;積極拓展新興服務貿易,重點推進服務外包、技術貿易、文化貿易等發展。這些舉措突出了技術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的模式創新。
四是進一步提升便利化水平。《深化方案》提出,通過深化改革通關監管制度和模式,為展覽、維修、研發設計等服務貿易相關的貨物、物品進出口提供通關便利;提升跨境交付、自然人移動等方面的便利化水平;健全境外專業人才流動機制,暢通外籍高層次人才來華創新創業渠道,推動職業資格互認,提升移動支付、消費服務等方面的便利化水平,積極發展入境游。這一版便利化舉措突出了人的跨境移動,也是服務貿易便利化的突出特點。
夯實基礎性工作
《深化方案》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重點強調在構建服務開放新格局下服務貿易的發展機制改革與創新,以及政策體系的完善。
針對上一版服務貿易創新試點在相關促進政策落實難、見效慢等方面的問題,新一版服務貿易試點方案進一步強化了這方面的政策試驗。例如,稅收政策方面,對服務出口實行免稅,鼓勵擴大服務出口。發揮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作用,建立項目信息征集協調機制,推動基金管理機構加強項目庫建設和項目渠道管理。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和出口信貸對服務的支持力度,擴寬服務貿易企業融資渠道,完善外匯管理措施,加快推進人民幣在服務貿易領域的使用等。
服務貿易統計是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基礎性工作,在服務決策、政策制定、輿論引導、績效考核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深化方案》中指出,要建立重點聯系企業統計數據直報系統和試點地區外國附屬機構服務貿易統計,完善服務貿易統計監測、運行和分析體系。建立政府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交換機制,實現服務貿易發展協調成員單位相關數據共享。新版方案強化了重點聯系企業的數據直報工作,必將推動我國服務貿易數據向基層延伸。
監管體系的建立,可以保證我國服務貿易健康發展,是推動服務業有序開放、構建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但也是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薄弱環節。《深化方案》特別提出,要建立服務貿易重點聯系企業運行監測機制,創新事中事后監管舉措,全面建立服務貿易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探索創新技術貿易管理模式,逐步將有關服務貿易管理事項納入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這將是我國服務貿易監管的一大創新。
《深化方案》是在過去兩年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經驗總結基礎上做出的系統謀劃,是新一版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基本思路。未來兩年,新版方案必將推動我國服務貿易高質量發展,為我國邁向服務強國貢獻力量。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服務貿易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