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集團被保監會實施接管、日本化工企業違規銷售、德國工業巨頭涉嫌對華商業賄賂……企業海外經營過程中的社會責任與賄賂合規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深入實施,中國企業海外投資步伐加快,重視合規管理、形成合規體系是必然趨勢。
“中國企業‘出海’沒有做好合規工作將寸步難行。”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福特汽車公司前亞太合規總監陳立彤在接受《中國貿易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合規是企業責任感的體現。實踐中,好的合規管理體系可以免除或減輕合規主體的法律責任。
中國企業在海外運營過程中可能面臨國家安全審查、反壟斷、反賄賂、環境保護等多方面的合規監管要求。“企業如果不制定合規管理體系將受到處罰。”據陳立彤介紹,中國銀行就曾因拒絕配合法院關于一個銷售假貨案件的調查,被處以藐視法庭的罪名,法院要求其如不交出法院傳票上指定的客戶資料,將面臨每天5萬美元的高額罰款。
一位民營企業法務總監告訴記者,中國很多“走出去”的民營企業管理者過分迷信權力而不重視法律風險。“很多企業設有人力資源副總裁、公關副總裁,但設置法務風控副總裁的企業卻不多見。這類企業合規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時,員工只能向不懂法律的副總裁報告,因此很容易導致違規風險出現。”上述法務總監表示,在這一點上,我們與世界領先的外企存在很大差距。
“中國企業在跨境投資活動中應重視風險防控,針對東道國的特點制定防控措施,從交易前期就要重視爭議解決問題,慎重選擇準據法。”在日前舉行的企業合規與風控論壇上,中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相文表示,長期進行跨境投資活動的企業應建立全面、系統的風險防范機制和后期資源整合機制,預防企業腐敗并確保投資收益。
提到防治腐敗,企業就避免不了對ISO37001標準進行詳細解讀。“ISO37001標準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頒布的全球第一個反賄賂管理體系,體現了國際上反賄賂的最佳實踐,為各類組織反賄賂管理提供了系統化的管理方法,企業也可以據此自查是否符合該標準。”上述法務總監指出,“雖然中國政府已經加入了《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國內法律在應對腐敗方面也取得不小進步,但僅依靠法律不足以解決全部賄賂問題。國際反賄賂還要依靠企業主動對懲治賄賂作出貢獻,同時通過主動打擊賄賂,防范商業風險,樹立廉潔合規的品牌形象。”
金杜律師事務所反商業賄賂團隊資深合伙人吳巍指出,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中國企業不僅要遵守中國法律,還要遵守東道國的反賄賂法律,有時還需要遵守美國《反海外腐敗法》、世界銀行《反腐敗指導方針》等規則。合規監管呈現多元化和復雜化的特點。
據了解,目前,已有不少中國企業被列入世界銀行的制裁黑名單,被其他國際金融機構聯合制裁,不能再參與由這些國際金融機構資助的海外項目。“依據世界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的相關政策,如果這些被制裁的企業采取了建立、健全內部合規管理制度等補救和整改措施,就有可能被移出黑名單,或者可以有效地縮短制裁期限,甚至免于制裁。而且,企業建立內部合規管理制度后,即使出現腐敗、賄賂等違規行為,也能依據內部合規管理制度,有效區分企業責任與員工個人責任,最大程度上降低企業合規風險。”吳巍表示。
(中國貿易報 錢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