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世貿組織(WTO)爭端解決機構召開會議,決定任命中國籍趙宏女士為上訴機構成員。趙宏成為繼張月姣之后第二位當選WTO爭端解決機構上訴機構成員的中國人,是WTO七名上訴機構大法官之一。
WTO爭端解決機制是在關貿總協定四十多年爭端解決實踐基礎上經過發展和創新確立起來的,既是多邊貿易體制的主要支柱,也是WTO對全球經濟穩定作出的最獨特的貢獻。WTO爭端解決機制由獨立的專家組和上訴機構按照確定的規則和程序審理成員之間的經貿糾紛案件,從法律和技術角度和平解決國際經貿爭端,可以避免貿易摩擦給雙邊政治和經貿關系帶來的沖擊,已經成為WTO成員之間解決貿易糾紛、維護貿易權益的有效平臺。
趙宏當選WTO上訴機構成員是中國作為WTO成員的權利,體現了中國積極參與WTO爭端解決活動。雖然作為WTO爭端解決機構上訴機構成員中的中國人,趙宏會按WTO規則來審理案子,不受所屬國籍的影響,也不代表所屬國籍的利益,對涉及中國的案子沒有直接影響,但其當選WTO上訴機構成員的間接影響仍不容忽視。如果中國國籍的專家能夠廣泛參與案件裁決,與同行交流,大家就能互相了解,會給這一爭端解決制度帶入中國的思維和文化,對塑造這一機制的全球普適性是有幫助的,會促進其更加公平公正,對提高中國在WTO的話語權與影響力也大有益處。與此同時,中國籍專家參與裁定的案件結果及推理過程,也可以為涉及中國的類似案子提供借鑒。
中國從入世之日起,就積極參與WTO爭端解決機制,希望能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在發達國家和其他發展中國家之間發揮建設性的作用。回首入世15年,中國從剛加入WTO時的一個“入門者”,已經發展為規則的熟練運用者和駕馭者,正在越來越多地參與規則制定,這是很大的變化。目前,中國已經形成了一整套機制參與WTO爭端解決,增強了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的參與能力。
中國經濟不斷發展,體量擴大,實力增強,包括貿易規模、國際市場份額增加等,與進口國發生貿易摩擦不可避免,這將伴隨中國從貿易大國發展成為貿易強國的整個過程。這就要求中國政策制定者在立法和制定政策時,充分論證與WTO條款的一致性,盡量避免發生摩擦或爭端。一旦出現摩擦或爭端,就要運用WTO相關規則和程序做好抗辯工作。面對WTO多邊貿易體系,入世15年來,中國企業正在經歷“了解國際規則―熟悉國際規則―規則為我所用”的階段變化。中國企業對此要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在向國際市場進軍的同時要考慮國際貿易風險以及人才儲備的問題,要考慮如何避免貿易摩擦以及遇到貿易摩擦如何捍衛權益這兩個重要問題。在爭端解決中獲勝以及在WTO談判和規則制定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關鍵是人才。中國需要一批精通WTO規則、懂法律、懂國際貿易、善于談判、精通WTO官方語言、了解中國國情、有國際視野、具有團隊精神的復合型國際人才,只有這樣才能提高中國企業的國際市場競爭力,中國才能在WTO中發揮出更大的作用。(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張曉濤 中央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博士研究生 劉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