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企業從事經濟活動取得經濟效益的橋梁和紐帶,同時也是產生糾紛的根源。
一、嚴格規范的合同管理是企業正常運營的基礎。
使用內容簡單不規范的合同文本,極易產生糾紛,且不利于事后維權;合同履約率不高;合同欺詐行為時有發生;有的企業對另一方的違約行為,運用法律手段自我保護的意識淡薄,這些問題的存在,干擾了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影響了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一個正常盈利的企業一年內如果有5%的合同出了問題,也可能使該企業當年無盈利甚至虧損,可以說,沒有規范有序的合同管理制度,企業就沒有效益可言。
二、中小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中小企業合同管理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企業管理層依法經營的意識較差。
一些中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相關負責人,不熟悉合同法的一般規定,基本上沒有把合同管理納入經營管理之中。其中較為突出的一個表現就是企業的公章、介紹信和空白合同等重要的法律文書缺乏監控,時常發生被人借用、盜用的現象;還有對聯系業務的業務員的相關授權不明也是容易引發糾紛的原因之一。
2、不簽書面合同現象突出。
盲目輕信口頭承諾,極易引發合同糾紛。有的企業僅憑對方的電話、傳真、發貨通知單就進行交易,給合同履行帶來隱患。分析雙方不簽訂合同的原因,既有出于信任對方的可能,也有圖省事的可能,但恰恰是這些當時省事的行為,致使當事人事后需要更多的精力來處理出現的糾紛。
3、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
許多企業簽訂合同不使用條款完備的格式合同文本,合同條款不完備,權利義務表述不明確,這樣的合同極容易引發合同糾紛,甚至陷入對方的欺詐圈套。經常發生的業務所用的格式合同一般是在總結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基礎上起草的,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比較平衡和均勻,對重要項目的合同,根據實際情況,可由律師等專業人員起草、修改相關條款。在合同中對雙方權利義務作出明確的約定,無論對方的誠信如何,可以使自己的風險降低到最低。
4、合同簽訂履行監控制度不完善。
企業領導者和決策者,一定要意識到合同管理制度已經逐漸成為企業管理的必要手段,相應的要落實合同管理的機構、人員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種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的簽訂與履行進行全程監控。
5、合同履約率不理想。
導致合同履約情況不理想的原因較多,但企業的營銷人員法律知識貧乏是比較重要的原因,往往在合同簽訂前不調查了解對方資信情況及合同履行能力,簽訂合同后很可能就落入對方設下的合同騙局。企業一定要注重培養一支懂合同法律的經營隊伍,規范業務行為,才能使企業穩健發展。
三、中小企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1、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制度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制度后要對相關人員進行《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特別要對企業的營銷人員和有關負責人進行培訓,使企業從被動地應付和處理合同糾紛轉到主動地預防合同糾紛。
2、要把好合同簽訂關。
在簽訂合同前,嚴格審查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和履約能力等情況,對合同條款要認真推敲,防止發生歧義和誤解。對合同中的擔保條款或另行簽訂的擔保合同,須注意,如擔保物是需要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物品要及時辦理登記,否則可能起不到擔保作用。
3、要強化履約中的風險防控意識,適時采取相應措施。
通過建立合同檔案和合同報表等制度,企業的合同管理部門應及時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況,在合同履行中,根據對方出現的危及我方利益的情況,適時運用履行抗辯權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并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對違約行為要及時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對方收貨或收款后就聯系不上對方的情況,有可能是合同詐騙,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民商律師馬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