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一: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8周年的歷史時刻,您對自己和您所領導的中國駐WTO代表團在工作中比較滿意的方面是什么?差距在哪里?
孫振宇:我國駐WTO代表團是由商務部、外交部、財政部、農業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等各相關部門抽調的具有較高政治、業務素質和工作經驗的干部組成。在過去的8年中,代表團的全體同志在國內各部門的指導與支持下,團結一致,刻苦鉆研,認真學習與掌握世貿組織相關的規則條款及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承諾,注意加強與WTO秘書處與其他主要WTO成員代表團的溝通,配合國內較好地完成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參與多哈回合談判。經過過去8年的艱苦歷程,在農業、工業品、服務、規則、貿易便利化等各個領域都奠定了一定基礎。由于國際政治和經濟大環境的影響,多哈回合談判可能會延續到2010年底甚至更晚一些,但是由于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與談判能力的增強,談判結果應該會總體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大方向并不會發生逆轉。
二是做好中國加入WTO后的過渡性審議。為認真履行我國加入WTO承諾,國內各相關部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清理和修改法律法規,履行降低關稅、開放服務貿易市場、保護知識產權等各項義務,對推動我國進一步改革開放發揮了積極作用,也對完成連續8年的過渡性審議奠定了良好基礎。
三是配合國內妥善處理各種貿易摩擦與爭端解決。加入WTO以來,我們被訴8起爭端,主動起訴6起爭端,涉及貿易救濟、出口限制、知識產權等多個領域。
四是加強了宏觀經濟調研與專題業務調研與信息報送工作。在這方面,WTO代表團的全體工作人員都付出了巨大努力并經受了鍛煉。
當然與國家對我們的要求及與其他主要成員代表團相比,我們的工作還有一定差距。我們對WTO及其前身關貿總協定的演變歷史及各輪談判不同時期關注的焦點及各方立場的掌握尚不夠全面,對WTO各項條款的理解,尤其是結合爭端解決案例分析、研究各項條款內涵的能力仍有待加強。我們在參與談判以及日常工作中提出書面提案與修改相關草案的能力還需要進一步提高。這與我們平時需要不斷跟蹤研究,不斷提出新的想法與建議以及外文水平的進一步提高都有直接關系。另一方面,我們還要進一步加強通過各種媒體、包括西方主流媒體介紹我國的國內實際情況,宣傳我國的立場與主張。
聲音二:中國是全球第二大貿易國,又是發展中國家。很多WTO成員希望中國發揮領導作用,而中國希望享受特殊和差別待遇,如何處理這兩者之間的關系?
孫振宇:中國加入WTO以后,少數發達成員和個別西方媒體曾批評中國在WTO中沒有發揮領導作用,尤其在多哈回合談判中中國作用沒有充分發揮。這些批評并沒有完全反映實際情況。
中國在加入WTO之后的表現是得到絕大多數WTO成員肯定的,尤其在履行入世承諾和多哈回合談判中的表現可圈可點。中國在多哈回合談判中始終與其他發展中成員和最不發達成員緊密團結,為爭取實現多哈發展回合的目標而努力。
為了推動多哈回合進程,2005年中,時任商務部長薄熙來同志在大連召集了WTO部分貿易部長會并為2005年底香港貿易部長會的成功舉辦做出了突出貢獻。2008年7月,陳德銘部長出席了日內瓦的小型貿易部長會議。盡管經過長達10天持續談判為結束多哈回合談判的最后沖刺沒有成功,但陳德銘在談判中所表現出的堅定、自信,其既堅持原則又顯示出建設性的靈活態度,得到了其他部長和多數國際媒體的贊賞。
聲音三:老百姓都知道中國在WTO里的官司越打越多,他們都關心兩個問題:一是WTO能否秉公辦案,二是中國有沒有人才和能力同一些老牌成員對簿公堂?
孫振宇:在過去8年中,我國逐步熟悉與積極參與了WTO爭端解決機制。到目前為止,我國共起訴美國等其他成員6起,被其他成員起訴的案件8起。從目前案件審理的進展情況看,我與其他成員共同起訴美國的鋼鐵保障措施案獲得勝訴;我告美國銅版紙反傾銷案在成立專家組之前就獲解決;我起訴美國的輪胎特保案尚在雙方磋商階段;我起訴美國的雙反措施與禽肉案及起訴歐盟的緊固件反傾銷案已進入專家組審理階段。
在被其他成員起訴的案件中,美國等起訴我國的集成電路案、補貼案和金融信息案已在磋商階段達成協議而了結,美國等起訴我國的汽車零部件案和知識產權案已經專家組裁決,其中知識產權案中我國刑事處罰門檻與海關對侵權產品的處理等核心問題被專家組認定不違反WTO規則。另外兩起名牌產品鼓勵措施與出口限制案仍在雙方磋商階段,尚未成立專家組。
從以上案件審理情況來看,WTO專家組與上訴機構對案件審理比較中立,在解釋WTO相關條款方面是比較客觀的。中國的參與也越來越深入。除了以上直接涉我的案件外,我們對60多起其他WTO成員之間的案件均以第三方身份參與,這對提高與鍛煉我們自己的專業隊伍的參與水平十分重要。在當前階段,除了培養自己的專業隊伍之外,我們還聘用了歐美等國的專業律師參加應訴,他們對提高中方的應訴水平與質量發揮著重要作用。
聲音四:在金融危機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等機構備受詬病,WTO雖然沒有成為眾矢之的,但要求改革的聲音日益增強。您認為WTO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孫振宇:與IMF和世界銀行相比較,WTO是采取協商一致的原則處理重大事務,不存在發達成員在IMF和世界銀行主導表決權的現象。當然協商一致的原則從某種程度上也導致決策效率受影響,包括在多哈回合談判等重大問題上,但畢竟這種體制比起IMF與世界銀行完全由發達成員掌控表決權要民主很多。
在WTO協商一致的基本原則框架下,如何進一步提高決策的效率與透明度是不少成員關注的重點。
由于多哈回合談判受阻,因此WTO作為一個國際組織在不斷修改和完善現有法律法規方面的工作明顯滯后,在有效應對類似當前世界性金融危機與經濟危機所帶來的新形勢、新挑戰方面面臨巨大挑戰。盡管WTO爭端解決機制總體運行不錯,但也有部分成員認為存在解釋WTO相關條款過程中超越權限、填補某些法律真空的現象。因此,WTO當務之急是盡早結束多哈回合談判。今后再啟動談判時應注意限定在一個較小的談判議題范圍內,同時發揮各理事會與委員會修改與完善法律法規的職能,加強日常的立法工作。這樣WTO的三大支柱包括現有法律法規的執行與監督、爭端解決機制和不斷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有機地結合起來,將使其對世界貿易的順利發展發揮更大的作用。(選自浙江省外經貿企業協會2009年第6期會刊)